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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

     长篇影评

     1 ) 纵情声色;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我又看了一遍《门》。关上门,打开窗,熄灭了灯。
        喧哗的音乐,喧哗的背景,男孩和女孩纯洁的爱情,诗歌,一切都很美丽。音乐也很美,“月亮溺水了,”他唱出来,那瞬间,我的视觉与听觉也跟着沉入水里。
        然后那个场景便出来了。在沙漠里,开始,大家都很快乐,男孩和女孩一起舞蹈,很纯洁的爱情,音乐也单纯之至。男孩和同伴一起为音乐立下誓言,也极单纯的誓言。人生之初,生命如此美好。可是,为何要选择这片寂廖的沙漠来表现这种美好?爱情,友谊,代表着美和热爱的音乐,为何要这样十全十美地美好?在这片空旷里?
        然后就看见男孩站起身,对所有的人说:我是骗你们的。他笑,离开同伴。走向沙漠深处,“Jim,女孩在身后呼唤。少女柔曼的身姿在远处象一幅画。他回过头,只是回了回头,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沙漠深处。
        那个场景就这样打倒了我。在屏幕前,我热泪盈眶。
        爱情,音乐,这些美好的东西,已经都不再重要。他走向的是死亡,一条自我毁灭,也是自我选择的毁灭道路。他正在走向那里,乌有之乡,哪怕拥有一切,都不过是尘世的幻影。
       

        那女孩,导演选择了梅格。瑞恩来饰演那女孩。没有比她更合适的演员了。修长,金发,领家女孩般的甜美,如一首诗。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首诗。
        和男孩的相识也是一首诗,相恋,成为明星身后的女人,见证他的成名太快,见证他被时代与女人宠坏。不忠,数不清楚的不忠事件,歇斯底里然而又不可分离。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其他她要的本不多,她爱上的是诗,诗人是男人存在最本质的特点。他更象一位诗人,而不是歌手。只有她理解这一点。她是最了解他,相信也是最爱那个本质的纯真男孩的。只是为了这一点,她就得容忍那些其他。这对于她而言太残酷。否则我想她不会去吸毒,酗酒。影片里对她后来的嬉皮风貌着墨不多,想必是要把她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女人形象来塑造的。
        他不止一次地问她:你愿意为我去死吗?
        她说:我要和你一起活下去。
        然而他死了,她的心也就此碎了,没有能力再继续存活下去。
        影片里那场感恩节Party的戏很有意思。他们吵架,她举起刀来,有些歇斯底里的倾向。能容忍和热爱吉姆的女人神经当然不可能过分正常。她哭着说:他们拿了我的鸭子。
    一只为感恩节精心准备的鸭子,又被他的情人给糟蹋了。她要的不过就是这一点,对鸭子好一点,对爱,好一点。


       我不喜欢那女人,虽然她的形象更完全。一个颓废的,然而很有头脑,很有才气的女人。她和吉姆做爱的那场戏演得很有意思,非常有刺激性。需要用鲜血,才能换来爱欲的高涨。也凭这点,她赢了吉姆的部分感情。我说的是感情,而不是爱情。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走上一条没有归宿的道路。甚至是他的正牌女友当面对她说:你不过是几百分之一。
        她赢得我好感的是那场戏。她怀孕了,对他说,要把孩子生下来。男人的表情和所有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此刻都一模一样,然而她说:我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气,你这恶棍。
        女人总是在开始崇拜上男人的才气,而后深爱上他的孩子气。

    四.
        看片的时候,女友来修宿舍坏掉的门。我在看《门》,他们在修门。
        看完片,已是漆黑的晚上,我走在寂静而热闹的校园里。毁灭掉的男人与女人,毁灭掉的天才与诗,音乐,死神在黑暗里嘲笑着愚蠢。整个电影是一场秀,喧嚣而寂寞的秀。然而生命是这样感伤的一场秀,忍不住要去心疼那遥远历史里的美洲歹徒,忍不住要去蔑视那小丑般的人生表演。
    来到网上,得到资料如下:
        Doors,美国六十年代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主唱Jim.Morrison是一名有着诗人气质的摇滚乐手,热爱诗歌,偶得一佳句会立刻记录下来,或为女友Pamela诵读。乐队于1967年凭一曲Light My Fire成名,歌里充满性与叛逆的色彩。1968年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Jim当众暴露性器官,被以公众暴露罪等四项罪名起诉。1971年初Jim携Pamela前往巴黎,潜心写诗,因吸毒过量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在浴缸里,时年27岁。一年后Pamela也死去。
        骑着蛇远去。他这样唱着。蛇在中国的隐喻里代表着性。骑着蛇远去,到天堂去,Father, I fuck you,他唱。那是摇滚史上最伤感的歌曲之一。这样的寂寞而白痴的男人,除了心疼得咬牙切齿,恨得也咬牙切齿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表达呢。
        Oh baby, you light my fire
        We can’t be much higher

    樱樱制造

     2 ) 如果我也可以是个艺术家

    我明白那种孤独绝望,
    然后让灵感的精灵附身而开出艺术之花的状态,
    但我不会画画也不会作曲,唱不上高音也说不出诗句,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了。
    我好喜欢有艺术感的画,音乐,行动或者装置。
    可惜这个所谓的艺术感也只是我个人狭隘的标准。
    这个世界据我所知的因艺术而高贵的灵魂,总是让我深深感觉自己的平庸。
    我只能成为一个爱好者,一个粉丝,一个感受者,体验者和观察者。
    这样很好,在我有生之年,我想我还有源源不绝的艺术的资源可以享受,虽然我不创造,但是我感恩地珍惜着这些美好的作品。

    多好啊,和导演作者形成某一些经纬度的共鸣,每次我总是惊喜地相信,只要有一点点的共鸣与感悟,我就能艺术的状态更近一步了。
    成为一个普通的观察者,我喜欢我享受那么一点点个人的艺术体验.......回味无穷ing ^_^

     3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4 ) Light my fire


    Personal Rating: 8.2/10
    OST Rating: 9.2/10


    月初,看了The Doors的同名音乐传记片。
    在美国乐队里,我还是相当喜欢这支的。
    加上这还是Oliver Stone的作品,还是蛮叫人期待的。
    可以肯定的是,没有the Wall精彩。

    故事基本在乐队演出和床事之间发展着。
    The Doors的音乐是离不开性、毒品,和酒精的。
    能够对人造成迷幻的一切,
    对于主唱Jim Morrison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创造灵感。
    对于这个疯子般的天才我谈不上什么喜欢,
    因为这种类型的人性格中总有着不可抚平的悲哀和弱点。
    但是The Doors的音乐还是让我灵魂出窍了,
    尤其是当Light my Fire的前奏开始时,我还是忍不住恍惚起来。


    You know that it would be untrue
    You know that I would be a liar
    If I was to say to you
    Girl, we couldn't get much higher
    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
    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
    Try to set the night on fire..........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Oliver Stone和Jim Morrison竟然是同学?!
    OMG...赞人果然都是群居的。。

     5 ) 与电影无关

    [1]

    一些东西已知,一些东西未知.在已知和未知之间就是门.

                      ------Jim Morrison
       第一次接触Jim Morrison的东西是在高2的时候,压抑的高中生活让我疯狂的吸收音乐来解压.我承认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在不了解我的人中,而这些人在我接触的人中占了大多数.我那时根本不在乎那些我不想接触的人,我也讨厌那些亲亲我我的港台音乐,更讨厌日韩的音乐.因此我那时一直嘲笑小四儿的头上出现的"黄毛"和在我面前发嗲的女生听的流行歌.说实话,那时我只在乎我的耳朵.我没日没夜的穿梭与市里的音像店,想找一些不一样的声音.Metallica,gun and rose,nivana......{感谢中国的盗版和"打口带"}虽然这些东西早已经满足不了我日益空荡的心.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跟着耳机里音乐发呆.很奇怪,我耳朵里的超过XX分贝蜂鸣声,可窗外的树叶却一动不动.窗外的景色一成不变.恩,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课外活动,那时我还不喜欢足球,不喜欢和四儿一起在操场上疯.我只喜欢一个人很安静的享受这些"安静"的音乐.安静的让我犯困,看着树叶,我被无聊催眠了......
       我转过脸,是那张早一记不清相貌的脸,我现在只记得她笑的时候浅浅的酒窝.我揉揉了惺忪的眼,拿掉耳机,对她挤出一点笑容,已经无从考察那时的我到底脸红没有.她递给我一盘磁带.我镇定的接过来,封面上的红色吸引了我.
      "我在我哥房间里拿的,不知道你喜欢不?"
      "......"
      反转看封底,打开机器,打开磁带盒,放进去,按下PLAY键.我始终不敢抬头看她,说句实话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和女生对眼,我怕那些火热的眼神燃烧我,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懒的自己连照顾不好自己.
      "break on through"这就是我听Jim Morrison 的第一首歌.我被吸引了.以至于当她问了不知多少遍"好听吗?"我也不知道.她从我的耳朵上拿下个耳机自己戴上,在她的手伸向我耳朵的一瞬间,我有闪躲的意识,但是头部的运动却不受大脑的控制,当她的手接触我的耳朵,手背贴这我脸的一瞬,我那些听摇滚积累起来所谓的"戾气"被她一抚而去.幸好还有欣赏音乐这个借口来掩饰我不的知所措,可是脸上的东西却掩盖不了.我才慌乱的点点头:"恩,挺好的."
       "这首歌叫什么啊,挺悲伤的".
       我看看歌词说:"叫'陌生人'".
       "哦"
        就这样,坐着听,和她一直听完了整盘磁带.当PLAY键跳起的时候,我的视线才从耳机线上转移到录音机上.
         她摘下耳机,对我笑一笑,"我哥那有好多,如果你喜欢,我下次再给你带几盘."
         "好"
         她放下耳机,看着她的背影,我才想起得说声谢谢.
         她转过脸,穿过教室门的光被她的笑容揉成一片片的,像羽毛飘在空中,羽毛飘在我的脸上,热辣辣的.
         我低下头,反转了磁带,按下PLAY键......
    上面的故事结束了,不是大家想的结局,没有爱情,没有等待,没有所有....
       因为Jim Morrison,我想起自己,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懒.我比较会装傻,按丫头的话说.也许吧,我不在乎那些火焰,我是别人点不着的.也许吧,我只会自燃,等我想着的时候,我已经是灰烬了,05年的一个光线充足的早上,确切点是10月21号我把自己点着了,却没换来一点光,还落了个怕光的习惯.光线充足的早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笑自己很傻,我的笑延着镜子的光折射到房间里各个角落,满屋都是我那可笑的脸,我闭上眼....
    [2]
     
       ......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Jim Morrison  
       在听The Doors的歌时,我仿佛见到Morrison脸朝下地倒在他的星河之中。在夜的黑暗和昼的明亮之间,他选择了内心世界的永恒。The Doors的名字取自1954年的春天Aldus Huxley出版的一本名为The doors of perception(知觉之门)的书,这本书名源自于英国诗人Willam blake的一句诗句“当知觉之门被打开,人们就能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无穷无尽,而这本介绍麻醉剂的书在60年代初LSD盛行的时候红极一时,Jim Morrison再把The doors of perception浓缩为The Doors,寓意通过音乐之门来寻找一切事物的答案。1973年3月,Jim Morrison告别了The Doors和美国,带着情人Pamela来到巴黎继续他对艺术的追求,他开始专心于电影剧本和音乐的创作,两人在巴黎过了一段相当安静的时期。1973年7月3日凌晨,Jim Morrison在洗澡时死于心脏病突发,年仅27岁。Jim Morrison曾说:“人们惧怕痛苦甚于惧怕死亡。很奇怪他们会害怕死亡。较之死亡,生命的伤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来,痛苦也就随之结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 死神的确像一个朋友那样带走了他,一切终于结束(The End)。
        如今Jim Morrison静静的躺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他的墓前祭奠,这里是巴黎的第四景观,不远处的肖邦和比才都没有这样的哀荣。1991年3月,Oliver Stone导演的电影The Doors在Morrison离世后二十周年纪念上映了,他选择了Vat Kitmer作为主角。在影片上映后,The Doors共有四张专辑同时上了Billboard榜,各地有关The Doors和Jim Morrison的书纷纷出炉并热销,一批又一批在Jim Morrison死后才出生的青年奉其为精神偶像...
      
    拉雪兹公墓
     乔治.比才;莎拉比恩.哈特

    ......
    他们都在等你
    终有一天会走进那座坟
    伙伴门呼唤这个奇妙的灵魂复活
    宣称他们发现了这块瑰宝
    他毫不恐惧 坦然走向死亡
    他变成天使 轻盈地飘过人间
    不再有金钱 不再有优质大麻
    不再有宏大的舞台 不再有欢呼的人群
    不再有诗歌 不再有迈阿密姑娘
    不再有凯鲁亚克和金斯伯格 不再有兰波和魏伯伦
    他在另一个王国继续干着其他的事情
    而余下的人们 生活将刻板而单调
    但是 会永远怀念他们曾拥有过的

    亲切的歌声

    。。。。。。

     

     6 ) 此地无人生还——好导演、不错的影片,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午间在喧闹的办公区,吃着便当,去追忆几天前清明节放假期间看的电影,多少有点吃力。尽管导演是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 ,尽管电影是声名显赫的《大门》(the doors) 。
      我对The doors的认知,是家里那张同名专辑,1967年发行。从《Light my fire》到《the end》,说不上耳熟能详,但颇为熟知。
      
      Jim Morrison是The Doors灵魂人物,六十年代反叛青年偶像,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七岁。Jim墓地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陪伴他的有肖邦、王尔德,邓肯。。。
      他的墓碑前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来自世界各地留着长发,穿各式各样服装的年轻人,用独特的方式凭吊、寄托哀思——将点燃的“万宝路”供在墓前,把啤酒洒在墓地上。。。
      墓志铭很简单:Jim Morrison 1943--71。
      这些是从大门中文网站的卷首语看到的~~
      
      清明节三天我看了2个电影:除了《the doors》还有周星驰的《长江七号》。
      之前跟老纳说起《大门》,他说,看吧,牛,Oliver stone的电影都牛。一想也是,能拍出《天生杀人狂》的导演,还有什么是不行的?所以带着定势和期待开启这“迷幻之旅”~~没有太多惊喜,也没有更多失望~~一部120分钟符合导演水准的传记影片。。。带有一定主观的发挥和虚构,也受了很多传记《此地无人生还》的影响——后者是摇滚文化与流行文化专家杰里•霍普金斯与大门乐队核心工作人员丹尼•苏格曼共同完成,首版于1980年问世。——这部拍摄于1991年的影片,在介乎真实和虚构间,塑造了一个天才、诗性、自我放纵、沉溺酒精和毒品的诗人、歌手、乐队的灵魂。。。
      你看到Jim Morrison了吗?不,你只是看到Val Kilmer或者Oliver Stone所理解的Jim,,你领会的《the end》或者《back door man》确实如此吗?确实比只听专辑要好得多,但是,我只是看到一个躯壳在月光下、在沙漠中吟唱、在舞台中狂躁的嘶吼,在万头攒动的现场,空泛的演示一场场死亡……
      我认为,电影最成功的一幕是:Jim在洛杉矶的舞台缓缓地唱《the end》:
      The killer awoke before dawn
      He put his boots on
      He took a face from the ancient gallery
      And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He went to into the room where his sister lived
      And then he paid a visit to his brother
      And then he,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And he came to a door, and he looked inside
      "Father?"-"Yes, son?"-"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后面隐去的是——fuck you……这段太震撼了,有人说他是思想家,有人说jim是流氓、乱伦者,anyway从这以后,大门成就了大门,我觉得只有懂得了词的创作背景,才明白何以伟大,何以不朽。
      影片最失败的是对Jim无限制酗酒、牢狱的描述,以及最后的死亡。死亡是27岁的jim留给后人的迷幻终止,曲折实现了他自己的“the end”,但是,我不喜欢暧昧混乱的“制造”这个被制造出来的the end我认为是败笔。
      一句话点评:导是好导,影是好影,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如果你打算做大门的铁杆,
      你必须听6张专辑:《The Doors(1967年1月)》《Strange Days(1967年10月)》《Waiting For The Sun(1968年7月)》《The Soft Parade(1969年7月)》《Morrison Hotel(1970年2月)》《L.A. Woman(1971年4月)》
      你必须记住一个名字:Jim Morrison
      你必须看一部电影:《大门》
      最后,你必须看一本书:《此地无人生还》……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
      
      08.4.9

     7 ) Jim

       看完《大门》之后,才初步理解了大门的歌。从JIM的死认识大门,当时无法理解他的迷幻,喜欢大门只不过是虚伪的随声附和但是现在不同了。
       电影里的莫里森显得稍微有点无病呻吟,但这只能怪电影这门艺术的自身缺陷,蒙太奇不可能完美的表达人的内心就像我们用眼睛不会看到声音一样,虽然我这是吹毛求疵,四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吧。
       莫里森是个诗人是个疯子我们都愿意这么说也都这么认为,他是个感觉主义者,他的投入让他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他生活在幻觉里面,他的身体像是一个巨大的生殖器,他很敏感,他感受自然,他感受一切我所羡慕而不敢触及的领域。
       他的诗我没读懂过但是就像他的歌一样存在他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嗅觉。
       感谢这部电影,通过电影我才真正喜欢上了他的音乐,我需要一个想象的空间,一个想象的方向,《大门》给我开启了这扇门。

     8 ) 关于大门乐队

    大门乐队(the doors)的传记电影,不知道为什么翻译成了火乐焚城,光看片名,我实在搞不懂电影想要说的是什么,远不如直译来得醒目。由于本人比较喜欢摇滚乐,因此对摇滚电影情有独钟,尽我所能,搜集尽量多的摇滚电影来看
    以我对吉姆•莫里森和大门乐队的了解,感觉奥利弗•斯通对吉姆•莫里森多少有些顶礼膜拜。莫里森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人物,在他极端纵欲、言行与道德法律不容的同时,他还是一个不惜一切追求自己诗人生活的理想主义者。看完本片,不能不承认,斯通对莫里森的性格把握很到位。影片的节奏张弛有度,烘托的气氛足够热烈,尤其当吉姆演唱light my fire的时候,全场陷入狂热。与天生杀人狂类似,斯通将莫里森的思想发展过程归结为精神上印第安人的指引,这个死于车祸的印第安人始终出现在莫里森的想象里,伴随吉姆的创作左右。我们知道大门乐队的风格是迷幻乐,而影片用这种有点超现实的手法来表现莫里森和乐队的传奇经历,效果相当不错
    大门乐队不能不说是一个谜,他们的迷幻诗歌、吉姆的即兴表演、甚至涉及性的方面,与当时美国其它的迷幻乐队都大为不同,看不出他们有哪支乐队的影子,可以这样说,乐队的风格完全取决于莫里森的脑子产生的幻象。虽然乐队有如此深的莫里森烙印,但也不能说这只乐队是吉姆的一人乐队,即使在莫里森大受欢迎的时候,他们始终都是集体行动,而其它三人也都甘心做吉姆的配角,使得大门不会像其它乐队一样闹分裂,这些在影片中都有很好的体现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就是,扮演吉姆•莫里森的演员瓦尔•基默,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他认真钻研吉姆的诗作,模仿吉姆的讲话动作,甚至在影片拍摄结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摆脱吉姆的角色。正因为瓦尔•基默的卖力演出,我们才得以看到一个塑造的如此出色的吉姆

     短评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2分钟前
    • 喷子
    • 力荐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7分钟前
    • 我爸知道有豆瓣
    • 还行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8分钟前
    • wangzhy
    • 还行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13分钟前
    • 大胡子阿细
    • 较差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18分钟前
    • 若汐
    • 还行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19分钟前
    • 没有幽默感
    • 力荐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23分钟前
    • Over5
    • 力荐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25分钟前
    • ζωήιδ
    • 还行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30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31分钟前
    • 金司机
    • 力荐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36分钟前
    • 七十三
    • 还行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41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 还行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45分钟前
    • 少年熊猫
    • 力荐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49分钟前
    • YiQiao
    • 还行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54分钟前
    • 誰|ぼくちゃ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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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58分钟前
    • 芹泽虾饺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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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59分钟前
    • Jorrow
    • 还行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1小时前
    • taki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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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1小时前
    • _0x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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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1小时前
    •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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